在中国,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由家庭法院进行裁决的,而这个判决的过程是相当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和证据。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子女的利益,因为子女的健康、教育和成长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一方的行为会对子女造成长期不良影响,比如虐待、怠惰或者忽视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那么这个父母的抚养权肯定会被剥夺或者减少,甚至有可能被对方取代。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父母的能力和条件。在婚姻中,父母双方都应该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但如果其中一方无法胜任或者不愿承担这个责任,那么这个抚养权应该由另一方接管。同时,如果其中一方的条件(如经济和社会地位等)更好,且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那么他/她将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还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子女的心愿、家庭关系、家庭暴力、婚姻不忠、精神健康等。法院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和证人作陈述,并支持双方提交充分证据,最终根据以上因素做出判决,以切实保护子女的利益为最终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