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应该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应当符合实际需要和可能性,并不能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是,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不得低于父母双方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不少于每个子女月收入的一半。当然,这只是最低标准,实际上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更高的抚养费数额,以满足子女的生活需求和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离婚双方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子女的实际需求:离婚双方应当考虑到子女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教育费用等,制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2. 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离婚双方应当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以及对方的经济状况,决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3. 抚养方式:离婚双方应当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要和离婚后的生活安排,制定合理的抚养方式和时间,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
总之,离婚双方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和需要,并遵循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准则,制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都得到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