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租住的房屋为公租房时,如遭遇离婚等情况,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不仅能使双方遵循协议规定进行分割,还能维护公共住房租赁的合法权益。那么,公租房离婚协议书需要写吗?笔者认为肯定是需要的。
首先,公租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其租赁性质与普通住房存在不同。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协议书对房屋进行明确的划分。这包括公租房的使用权、使用期限、租金支付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以充分保障公共住房的使用者权益。同时,离婚协议书还能规定双方在公租房租赁过程中的其他责任、义务和权利,如各自承担的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等。这一系列规定的制定,既能规范离婚过程,也能保障各方权益。
其次,通过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能够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约束力。双方在制定协议书中将对公租房的使用权、买断权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一旦协议书签订后,便能够强制双方遵守。而若是协议书未签订或未做出明确规定,在进行物业费、水电费分割等方面,很容易产生矛盾,导致争议升级。
总之,公租房离婚协议书的制定是很必要的。制定该协议书,既可以有效规范离婚过程,又能够维护公共住房使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