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没有争执的情况下,自愿协商离婚并达成协议的一种方式,其法律效力与诉讼离婚相同。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书,而希望协议离婚的情况。那么,协议离婚是否可以不依据结婚证呢?
从法律上说,结婚登记是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制度,是夫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领取结婚证书。因此,结婚证并非是离婚的必要条件。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夫妻双方已经认定了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不依赖于结婚证。离婚协议中需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共同财产的划分、子女抚养等具体条款,然后在双方亲自签字,或在有证人为证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结婚证并无关系,其效力与诉讼离婚相同。
总之,在协议离婚中,结婚证并不是必须存在的条件。 不过,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如因离婚时无法证明婚姻关系,双方可凭借其他的证明材料,如入户证明、结婚登记表格等来证明婚姻关系。因此,在协议离婚之前,双方应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日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