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对夫妻决定离婚时,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每个人的财产分配情况以及其他各项事宜。其中就包括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以下是一种可能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条款:
1. 房产确认:夫妻双方确认现有房产为共同所有,离婚后将进行分配。
2. 拥有分配优先权:配偶一方有优先选择权,可以在离婚后直接把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或卖给第三方后将所得款项分配给另一方。
3. 评估财产:对房产进行评估,确认其目前市值。
4. 分配方案:离婚后,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案进行分配:
(1)卖房分钱:将房产卖给第三方,将所得金额等分给双方。
(2)一方买下:配偶一方出财务方案直接买下房产,支付所得款项给另一方。
(3)割舍权益:夫妻双方让其中一方保留此房产的全部权益,另外一方要免除相应义务和责任。
5. 财产转移手续:如夫妻协议买方为其中一方,购房款次月底需要付清;如夫妻协议卖方为其中一方,需要将房产产证迁移,并在政府卫生局进行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房产的分配协议需要夫妻双方多方斡旋、多次协商,以达到一致意见。最终达成的协议应该公正合理、经过法律规范的合法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