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的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为农户居住及其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即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具有出租权。因此,承德市农村宅基地理论上不可以出租。
然而,由于当前农村人口外流等原因,导致部分农村宅基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针对这种情况,有些地方简化了宅基地使用权出租流程。例如,有些村庄实行了宅基地自愿出租的政策,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租出闲置宅基地,从而有效利用这些资源。出租的宅基地要严格控制租借方的行为,不得违法建设、破坏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在出租方面应当确保租赁合法有保障,交纳土地使用税。
当然,以上政策只是针对部分地区采取的举措,不同地区可能会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总之,在出租宅基地时,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的出租方式也是可以推动农村宅基地资源利用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种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