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法律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将2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授予母亲的情况。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母亲更多的承担了照顾孩子的工作,通常比父亲更具有亲情细腻、耐心、责任心等品质。因此,法院在对抚养权进行裁决时,更倾向于给予母亲较多的权利。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会授予母亲抚养权。在现代社会,父母双方都有职业和个人发展的需求,因此两个人都可以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例如父母离婚后,孩子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家庭支持,如果母亲无法提供这些,而父亲则可以,那么抚养权更可能授予父亲。
此外,在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关系良好,都有责任心和能力照顾孩子,法院也会根据孩子的需要来决定抚养权的分配。如果双方都能满足孩子的需要,那么抚养权可以轮流由父母双方承担。
综上所述,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抚养权确实会授予母亲,但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定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裁定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个人情况、孩子的生活需要等多个因素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