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加上离婚的过程本身就会是一段艰难的旅程。离婚协议签署时,如发现孩子已离家出走或者人走了,夫妻双方需要如实向公证处进行申报,同时要尽快寻找孩子的下落。
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时间需要联系警方并报警。同时,可以通过走失人口登记,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来寻找孩子,也可以通过亲人、朋友、邻居等渠道寻找孩子的下落。
在未找到孩子之前,公证处暂时无法办理离婚协议。一旦找到孩子,再重新进行公证、调解和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与有孩子的离婚协议是不同的,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婚姻当事人必须了解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在离婚协议的编制过程中,父母应该同意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儿童抚养、探视权和监护权。这样,一旦孩子被找到,就可以立即生效。此外,夫妻双方也应该制定好关于孩子抚养的详细计划,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夫妻离婚后仍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为他们制定一个合理的孩子抚养计划。
总之,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孩子不在了,夫妻双方需要及时报警,并尽快寻找孩子。在找到孩子之后,应当重新制定合理的孩子抚养计划,保障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