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宗地指的是政府征收的旧城区拆迁房屋所得到的土地,通常情况下,政府会重新规划和利用这些土地。在这个过程中,拆迁宗地需要通过出让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以达到最优的利用效果。
对于拆迁宗地出让的方式,协议出让也是可行的一种方式。协议出让指的是政府与购买方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协议,来明确并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土地流转的目的。
对于政府来说,采用协议出让有以下几个优点:
1. 减少招拍挂程序时间:与招拍挂流程相比,协议出让程序更加简便快捷,可以大幅度缩短出让时间,降低土地出让成本。
2. 用户便利:协议出让可以根据业主需求,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让它们更加满意和受益。
3. 资金更快托底:协议出让也能够提高土地出让的可信度,从而加速资金的筹措。
除了这些优点外,协议出让还需要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风险较高:协议出让与招拍挂不同,它需要购买方本身具有更高的商业风险担保能力,否则有可能出现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成的风险。
2. 不适用于所有情况:有些土地的位置优势不太明显,有些土地需要通过招标来保证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时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就不太适合。
3. 监管难度大:对于政府而言,需要更加严密的管理和监管机制来保证协议出让的效果和安全性。
综合而言,协议出让是一种更加简单、快捷和方便的土地出让方式,适合于有车位、门面、地王、高毛利等特殊性质的拆迁宗地。但政府在选择协议出让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协议出让的特点和优缺点,制定出更加合理和科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