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须达成的一项协议,其签署对离婚双方的权益保护和离婚后的生活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离婚双方应注意以下三大忌讳:
1. 忽视子女利益
无论是离婚的原因还是离婚后的生活安排,子女都是无辜的受害者,离婚协议的签署一定要以子女的利益为重。在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交通、伙食等各项生活细节,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生存权益。
2. 忽略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这是双方在离婚后重要的生活保障。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必须认真核算财产折现后的价值,并合理分割,千万不能忽略财产分割的重要性,否则当生活出现改变时,双方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3. 忽视遗产继承
双方离婚后,遗产继承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同的签署方式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约定双方的遗产继承问题,以最大程度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避免将来的遗产纷争。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一定要细心、慎重,认真核算各项细节,避免犯下以上三大禁忌,以保障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