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根据各自的利益和目的,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协议内容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具体问题,旨在消除离婚后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为双方划清界限,维护自身权益。
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依法生效。一般情况下,双方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加盖印章或取得公证,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 当事人自愿协议的约束力:由于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协商产生的,因此其具有双方自愿对该协议的约束力。离婚协议书一旦达成并签订,双方应当依据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2. 法律效力:在离婚协议书达成并取得法定形式后,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如出现协议违约情况,对方方可依据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保障当事人权益: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双方权益。协议内容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问题,旨在避免离婚后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为双方划清界限。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离婚双方应当合法合理地审慎协商,达成符合双方利益和目的的协议。在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内容,在离婚后以和平方式解决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