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合协议书是一种书面协议,主要由离婚双方达成,并经过法律程序确认,规定双方复婚后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以及复婚后双方再次共同生活的具体安排和约定。那么,离婚后复合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离婚后复合协议书无法作为单独的法律文书证据,也不能代替法院判决、仲裁公证等法律程序所作出的判断和决定。但是,如果离婚后双方真实自愿地达成了复合协议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同时该协议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在未来发生争议时,法院可以参考该协议的内容。
此外,如果双方复合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等具体内容,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效力。如果双方再次离婚,该协议书可被视为双方强有力的约束力,在离婚后处理复合相关事项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总之,离婚后复合协议书并非正式的法律文书,但是在合法、公正的条件下,该协议书实际上可以发挥一定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应。离婚后双方如有意再次复婚,建议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包括司法程序和公证程序,予以确认,化解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