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合是指离婚后的夫妻双方经过再三的协商和考虑,自愿决定复婚的行为。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确立了复合协议书,则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复合协议书并不是像结婚证、房产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效力存在一些限制。首先,复合协议必须经过双方自愿协商,如果是单方面强迫复婚,则协议就无效。其次,就算复合协议存在,也需要遵循国家法律的规定。例如,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时签署了财产协议书,那么复合后应按照协议书中财产分配的真实意愿进行,而不能再作出新的协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复合协议书的内容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对此部分协议内容是无效的。例如,在协议书中约定了孩子的监护问题而违反了《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那么这一协议就是无效的。
总的来说,离婚后复合协议书在约定一些个人情感、生活、经济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需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此外,夫妻双方在复合前,还需要认真思考、翻清心里情感,决定是否有复合的决心和信心,以避免出现频繁分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