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为拆迁的居民提供的替换住房,为了解决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而设立,一般都是由政府出资建设,在遵循政府规定的条件下免费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因此,拆迁安置房一般是不允许买卖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拆迁安置房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不属于个人所有,因此拆迁居民只拥有使用权,不具备转让权。在官方的房屋产权证书上,也会注明该房屋为拆迁安置房。
如果业主擅自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他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可能被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同时,买下这类房屋的购房者也可能面临丢失房屋所有权的风险,因为他们在购买房屋时可能无法得到官方的产权证书。
但是,一些地方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规定,拆迁安置房可被允许转让,但转让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必须经过政府的审批和备案。同时,在未满足一定条件之前,拆迁房屋无法出售或转让。
总的说来,拆迁安置房的出售转让是有一定限制的,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转让。如果想要买卖拆迁安置房,应该先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