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小孩抚养权时,主要根据以下三个原则:
1.小孩的最佳利益原则
小孩的最佳利益应该是考虑到所有因素,如孩子的身心成长,构建持久的家庭关系以及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监护等。如果法院决定将小孩的抚养权授予那个对其生活最有益的人,那么就会考虑这个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这个原则旨在确保每一个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法院只能在确保孩子利益和相等权利的情况下进行抚养权决定。
3.性别中立原则
法院不应该在父母的性别上做出任何偏袒的决定。在小孩抚养权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应该仅仅关注小孩的最佳利益,而非性别。
在判决双方抚养权的时候,最终的决定通常是基于上述三个原则之一或者几个原则的结合,并对双方的情况做出适当的考虑。法院会考虑父母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如果适用),父母的经济状况和稳定性,父母之间的关系(如是否能够合理地沟通),孩子与父母和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以及孩子的年龄和身体条件等因素来做出最终决定。最终,法院会寻求一个稳定的抚养计划,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