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前夫妻双方谈判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于约定离婚后的各项权利义务,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但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会存在不合法、不公平、不完整等问题,从而导致其作废。以下是一些离婚协议作废的情况:
一、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果一项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例如将子女抚养权判给虐待子女的一方,则该离婚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二、未经双方自愿
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结果,而不是其中一方被迫签署的。如果有一方被强迫签署离婚协议,该协议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三、未进行公正公平的谈判
据国家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公正公平地分享相应的财产。如离婚协议中一个人在财产上得到的比对方多得多,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四、离婚协议不完整
离婚协议应当清晰透彻地涵盖所有重要的问题和约定,如果遗漏了某些问题,就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完整的,从而导致无效。
五、一方被欺骗或误导
如果离婚协议中有一方被欺骗或误导导致签署协议,该协议也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夫妻双方应该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上述问题,那么应该积极寻求追索人民法院撤销协议的判决,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