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00万应被定为贪污罪。贪污罪是指以侵吞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取、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中的一种典型行为,因为公款属于公共财产,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将公款用于非法的个人目的,这违背了公务员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权益。
在刑法上,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通常构成了贪污罪。贪污罪的刑罚较重,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可能会面临较长的有期徒刑。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当加强国家的预防和管控措施,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杜绝挪用公款的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公共财产的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做出合理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