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拆迁旧房后,为原来的住户提供的新房,以便让被拆迁住户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在拆迁安置房分配的过程中,妻子也是有份额的。
首先,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拆迁安置房分配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
其次,在拆迁安置房分配的过程中,家庭成员是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单位的,而妻子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应该享有掌握房屋的权利之一。因此,在分配安置房时,妻子是有份额的,和丈夫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利益。
第三,我国新的《物权法》也规定,夫妻一方在另一方婚内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中,妻子也应该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在分配时,夫妻双方都应该被视为平等的权利主体,妻子也应该享有对房屋的掌握权,因此,拆迁安置房有妻子份额。有关方面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