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自留属于违建并不一定。首先,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村集体土地经营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外但未办理有关手续,村民自行占用土地建房待征收的,应按规定拆除,并妥善处理;已经征收但未配建农民住房的,可依据当地有关政策予以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农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经过合法手续建造农民住房,则不属于违建。
其次,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任何建筑都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和法律法规。这就要求在建造宅基地自留时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否则就会被认为是违建。
最后,虽然宅基地建筑属于农村自建房屋,但如果是在未征求村委会或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同意下擅自修建的,也有可能被认为是违建。
因此,如果农民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合法建造,同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和法律法规,则不算违法。但如果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下擅自修建,就会被认为是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