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陈红与前夫张国立在2010年达成了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手续由陈红方面代为办理。
二、共同抚养孩子。协议双方共同抚养儿子,期限至儿子成年并就业。在这期间,协议双方均要承担赡养儿子的责任,并共同制定详细的教育、抚养计划。双方都有权监督对方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三、协议双方的财产处理。离婚后,原婚姻制度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配,其中家庭住房及配套家居用品、儿童教育及医疗费用、家庭生活必需品、个人藏书等个人物品由各自所有。
四、对协议书的效力。本协议书在双方自愿签署后,即有合法性和效力。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书的内容,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异议,应当共同协商解决。
五、其他。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处理。
总之,陈红和张国立在事实上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而通过签署这份离婚协议书,他们能够在法律上正式落实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双方能够公平、和睦地处理财产和抚养孩子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