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房屋进行拆除,并为拆迁户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一般来说,如果拆迁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政府之间没有签订拆迁协议,那么政府就无法进行合法的拆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法律关系是政府和产权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产权所有人拿出了自己的产权证明,即使没有签署拆迁协议,政府也不能随意拆除他的房屋,这是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其次,政府在进行拆迁时需要遵守《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规定,并在进行拆迁前进行公告或告知,并征得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所以如果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没有签署拆迁协议,政府就需要进行充分告知和协商,以便在遵守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
最后,如果产权所有人和政府之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政府只能选择通过依法征收的方式实现拆迁。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进行公示,告知产权所有人,承担相应的征收费用,以及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和安置。
综上所述,产权所有人和政府之间的签订拆迁协议并不是进行拆迁的必要条件,政府需要以法律为依据,遵守规定,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和公示等措施与产权所有人进行合理的沟通和协商,实现拆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