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赠与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在不对其宅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出售、抵押、转让、转租等行为前提下,将其宅基地赠与(无偿赠与)给合法继承人、配偶、亲属等的一种行为。
在进行农村宅基地赠与后,需要公证手续来证明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以保障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
以下是农村宅基地赠与公证的具体步骤:
1. 申请公证:土地所有权人(赠与人)可以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需提供宅基地证、土地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并填写《农村宅基地赠与公证申请书》。
2. 公证材料审核:公证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 审核通过后,公证人会与双方签订公证协议,并确认赠与人当场签字或指定代理人代签。
4. 公证人及双方当事人到宅基地现场核查宅基地是否符合宅基地规定,如正确无误后,公证人会在宅基地上立碑、拍照、记录等。
5. 公证人会根据赠与人的意愿,可以在公证书中注明赠与人生活权、使用权等权利的约定。
6. 签字盖章:双方当事人在公证书上签字、盖章,公证人证明签字、次数、印章及签字所在地。赠与人、受赠人还需要在公证书上留下认署意见。
7. 公证书颁发:公证人制作公证书,并在公证书上加盖公证章,颁发给双方当事人。
8. 其中,赠与人需要公证原件、副本各一份,而受赠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结婚证、收据等相关文件。
总之,在进行农村宅基地赠与期间,公证手续是必要的在此建议所有赠与人进行公证,保障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