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赠予协议可以是有效的,但前提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合法的手续和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协商约定将一方的财产赠予另一方,但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且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详细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未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予协议就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因为公证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明方式,公证机关将法律事实予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赠予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就可能没有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的依据,可能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
此外,赠予协议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详细约定相关内容,包括赠予的具体物品、赠予方式、赠予时间、赠予条件等,以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后续出现争议。如果约定的条款不清晰或存在漏洞,同样可能导致赠予协议无效的情况发生。
总之,离婚后的房产赠予协议可以是有效的,但需要保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同时约定的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后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