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在进行拆迁安置时,对于安置户的子女,采取的是按照教育阶段和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置的政策。具体来说,拆迁户的子女可以根据其就读的学段和所在区域,安置在相应的学校中。
对于学龄前的儿童,拆迁户子女优先在居住区内的幼儿园进行安置。对于小学生和初中生,拆迁户的子女优先在离家距离较近的同心小学和同心初级中学进行安置。而对于高中生,拆迁户的子女则可以选择在同心高级中学和金华市其他高中中进行安置。
在进行拆迁安置时,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向拆迁户家庭进行相应的补贴,用于子女的教育支出。这些补贴包括入学费、书本费、交通费等等。同时,为了方便拆迁户的子女就读,政府还建设了一些临时学校和活动室,并配备了教学设施和教师,为拆迁户子女的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总的来说,金华市对于拆迁户子女的安置和教育问题还是比较重视的,通过政府的帮助和支持,尽可能地保障拆迁户子女的教育权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