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和协议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它们区别主要在于离婚的过程和结果。
离婚起诉是指其中一方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进行庭审,双方需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理由及要求,但法院会最终公正地裁定离婚解除。离婚起诉的主要缺点是其对离婚过程无法掌控,需要遵守法院的程序和规定,而且费用比较高。
而离婚协议则是指双方在离婚前,通过协商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不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协议主要分为财产协议和子女抚养协议两部分。其中,财产协议主要涉及财产的划分,子女抚养协议则包括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的主要优点是速度较快、手续简单、费用较低,且有利于保持离婚双方的关系良好。
然而,离婚协议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不是经过法院认定的话,一旦协议内容不公平或存在法律漏洞,以及某一方觉得不公平而想要追究责任,那么其来路将会受到质疑。其次,如果当离婚协议到达法院时,因无法执行或与法律不符而被驳回,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可能受到影响。
因此,无论是离婚起诉还是协议,双方应该在离婚前认真了解各自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评估自己的情况,再采取最适合的方式进行处理,从而达到达成公平、公正、有利于双方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