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以下是我对子女抚养权进行申请的相关情况:
1. 我与被申请人xxxx(原配偶)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维持了X年。婚姻期间我们共同育有两个孩子,分别为XXX和XXX,目前在xxxxx职业学校读书(或XX中学)。我们经过长时间的婚姻摩擦,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由原配偶负责,我支付抚养费。但是,原配偶已经多次违反约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照顾不到位。我已经尝试通过协商等渠道解决问题,但未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我决定向法院申请子女抚养权。
2. 我与原配偶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但我可以提供更稳定的家庭环境和更好的生活条件,可以让孩子在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学习。我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可以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关注。同时,我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充分听取孩子的想法和考虑,给予孩子更多的自由和空间。
3. 我已经完全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并愿意继续承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学习费用等其他费用,以确保孩子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我也会尽可能保持与原配偶的联系,确保孩子在两个家庭中能够平衡发展。
所以,我在此申请法院裁决,授予我对XXX和XXX孩子的抚养权,原配偶承担赡养费用。同时,我申请法院裁定原配偶要求放弃抚养权,如果未能同意,可以由法院另行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