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放高利贷构成的罪名一般会被归类为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公共资源或者其他非法财物占为己有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在挪用公款放高利贷的情况下,涉案人员是借助公款进行高利贷,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收益。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也侵害了民众的利益,是一种不道德的、违法的行为。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放高利贷一般会被认定为以下几个罪名:
1.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占有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为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行为。在挪用公款放高利贷中,如果涉案人员占用了公共财产用于高利贷,符合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2.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在挪用公款放高利贷中,如果涉案人员在行使职务上的便利下进行放贷、收益等活动,涉及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民存款或者其他款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生活的行为。在挪用公款放高利贷中,如果涉案人员利用公款进行了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其他款项的行为,就符合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主要构成罪名为侵占罪、贪污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人员一旦被认定构成以上罪名,将面临法律制裁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