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放高利贷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该行为可构成挪用公款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挪用公款罪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等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判刑量的具体数量与犯罪情节有关,且在刑求法时由法官根据现场调查和审理过程中的证据进行量刑。对于轻度的挪用公款放高利贷行为,可能会面临轻微的经济处罚和警告,而如果情节极其严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判刑人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还挪用的公款和支付相应的利息,还可能获得量刑宽大的机会。不过法律规定是不区分实体和虚拟公款以及高利贷或普通贷款的,只要存在挪用公款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相关人员均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总之,挪用公款放高利贷已经构成犯罪,并且从严惩处,以维护公共利益和法制的严肃性,同时也提醒所有人,要时刻保持法治意识,不要挪用公款,更不要进行高息高风险的投资行为,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