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涉及到下列罪行:
1. 挪用公款罪:指在财政、金融、保险等领域,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国家、集体的公共财产挪为个人所有或用于个人支配。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
3. 敲诈勒索罪: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公职人员或其他居民、企业单位支付财物,进行非法占有的行为。
4. 诈骗罪: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诱骗公众或个人进行交易或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
挪用公款放高利贷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既涉及到金融领域的违法行为,又涉及到非法占有和贪污行为。因此,一旦被发现,不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也会对个人的人格和信誉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法律,不要违法行为,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