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而征收住宅,提供给拆迁户另外的住房。而离婚协议则是指双方在婚姻状况解除时,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那么,拆迁房是否受离婚协议保护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一般是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且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拆迁房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已被政府征收,那么这个问题就相对复杂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或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拆迁房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根据该财产在协议中做出了明确的分配方案,在协议中签字、盖章、公证等环节都齐全有效的情况下,这个拆迁房便会受到离婚协议的保护。因为离婚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其约定的具体内容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符合上述条件的离婚协议可以保护其中约定的财产权益。
但是,如果拆迁房被政府征收时,离婚协议还未签订,这时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分配原则,并已经在拆迁补偿款中将离婚协议约定的分配金额划分到各自的账户中,那么这个分配方案依然可以有效维护离婚协议的约定。但如果双方未就拆迁补偿达成统一的协议方案,那么离婚协议就无法保护拆迁房的分配了。
总的来说,拆迁房是否受离婚协议保护,关键在于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签订是否完备以及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要认真考虑到诸如此类的情况,逐一规定财产分配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