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情况下,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因此,民政局在处理离婚手续时,普遍要求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这是一项重要的文件,对于离婚双方的权益、财产、子女的抚养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在离婚前就双方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事宜,经过协商并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协议书中,双方必须详细列出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例如房产、存款、投资、养老金等,还要说明子女抚养的方式、时间、费用等具体条款。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双方自愿,协同配合,达成一致。一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协议中的条款,不得违反。
在民政局进行离婚手续时,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协议书,才能够通过民政局的审批,完成离婚的手续。因此,离婚双方应当认真对待协议书的签署,并仔细审阅其中的条款。如果对离婚协议书存在疑问或者需要咨询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