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将公共财产转移私有领域,违反了公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因此,挪用公款所涉及的责任人非常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责任人:挪用公款是个人行为,首先个人是挪用公款的主要责任人,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公共财产的使用,因此公务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也属于行政责任人。
3.监督责任人:如果因为监管不力而导致挪用公款,则监督责任人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4.管理责任人:若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公款挪用,则管理责任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民事责任人:公共财产是整个国家的财产,不仅仅是某一位公务人员的财产。因此,挪用公款的行为对于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损害,所以还涉及到民事责任人,比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等。
总之,挪用公款涉及的责任人有很多,不仅仅是挪用公款的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包括其他与其有关的职责人。为了保障公共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于挪用公款等行为的惩处,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