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的离婚协议,这种方式相比于诉讼离婚更为简便、快捷,同时能够体现夫妻之间的理解与信任。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达成协议,确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各项事宜,并在协议达成后盖上双方的签章,作为法律效力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盖章的确可以算作生效的证明之一。因为夫妻两人签署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双方都明确了离婚的事实,且在协议中进行了公正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约定,这些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当然,盖章并不是唯一的生效条件,我们还需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申请书或者到婚姻登记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方可达成正式的离婚结果。
盖章的法律效力有限,需要符合诸多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并确认表述准确无误,确定上述约定符合我国法律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要求。只有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法院的确认,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可能会受到无效的争议。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一种便捷、快速的离婚方式。在协议达成后,双方盖章可以作为协议已经达成的证明之一,但是要管辖法院确认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