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两人都到场,这是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达成的共识,需要在双方的共同签署下才能生效,因此必须确保双方都亲自到场并签署协议。
双方到场的好处在于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只有一方到场签署协议,另一方在后期可能会有异议,如认为协议中的某些内容不符合自己的利益或者存在误解。而两人都到场签署协议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双方可以随时就协议内容进行讨论和确认,确保双方提出的要求都得到满足,并在协议条款中得到体现。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协议一旦生效后就不可撤销,因此需要确保双方签署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就要求双方同时到场签署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前进行确认,以确保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否则,一方在未知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可能会导致其自身权益的受损。
因此,协议离婚需要确保双方都到场并签署协议,这可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