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通过法院审批后正式离婚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人员均需到场参与,以保证协议的制定和签署的公正性、合法性。
一方未到场参与协议离婚,即未签署协议,便不能成为协议离婚文件的一部分。因为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的,只有双方都签署了协议,才能够被法院认可。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到场,就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无法保证协议的真实性。
此外,协议离婚协议书中需要征得法官审批并签署生效,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到场,无法进行审批签署,协议也就无法生效。
因此,协议离婚人必须到场参与协议的制定和签署过程。一方未到场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从而延长离婚的时间和增加离婚的费用。因此,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要缺席或抽身,以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