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为城市重建、市政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拆除原有房屋,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的一种补偿形式,属于一种公益性质的住房,不由个人购置,也不需要支付货款,但拥有使用权,能够提供合法居住权和居住权保障。
那么,拆迁安置房需要不需要缴纳契税呢?根据最新的房地产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得到的房产证上注明了免征契税,则此类房产就不需要缴纳契税了。因此,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关键在于是否得到了免征契税的房产证。
如果拆迁安置房得到的房产证上出现免征契税的字样,则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的过程中就可以不用缴纳契税了。因此,拆迁户办理拆迁安置手续时,需要仔细了解并确认是否能够享受到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以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要根据得到的房产证上是否免征契税来决定。如果房产证上注明免征,那么就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免征契税的字样,则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比例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