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用于确定离婚后家庭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继承等问题。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但这并不意味着协议就生效了。
在离婚协议达成后,离婚双方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是指在公证机关的证明下,证明一定的事实,为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公证的目的是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防止双方出现不诚信的情况,从而增加法律效力和保障。
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进行公证,双方自行签署协议的效力不够完善,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在财产分割中,双方可能出现争执,另一方拒绝执行协议,或者协议达成后双方意见有所改变,等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因此,即使有离婚协议,公证仍然是必要的,能够增强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公证费用不高,且双方需均摊,是一种合理的支付方式。在法律程序中,公证是司法机关认可的证据,并且可以在必要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总之,离婚协议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公证仍然是必须的。公证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避免因协议问题导致更多的纠纷出现,是离婚协议成功达成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