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约定,旨在解决离婚后财产划分、子女抚养等问题。虽然法律并不要求离婚协议需要公证,但建议夫妻双方选择公证机构对协议进行公证。
首先,公证可以增加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作为法律机构,具有法律上的认证作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严谨性,凭借其公正的职责和专业的技能,能够将双方对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确认和把握,避免协议中的瑕疵和漏洞。一旦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被法院认可,其法律效力就会得到更好的体现,而且它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都将更具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公证可以避免离婚协议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纷争。离婚是一件十分敏感和复杂的事情,常常伴随着情绪和道德方面的波动,如果离婚协议未经公证,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导致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乃至发展成为持久的恶性诉讼,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增加双方的痛苦和负担。而公证可以在离婚协议达成后第一时间将其确认并公示,遵守公证规定的程序,确保离婚协议在合法有效范围内得以实现,这有利于缓和双方关系和降低诉讼风险。
最后,公证可以提高离婚协议的对第三方的适用性,增强受保护的权益意识。离婚后,双方要面对很多新的生活情境,特别是涉及到财产、子女、债务等情形,如果离婚协议未经公证,对于外来方的认可度和法律效果就会相对不足,双方有可能因此产生不必要的负担和风险。而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能够得到公证机构、法院、银行等机构的认证,能够在第三方交往中发挥较好的保护作用,有效避免在财产划分、子女抚养、承担债务等方面出现纠纷和差错。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建议通过公证机构对协议进行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纠纷产生,提高协议对第三方的适用性,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范围内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