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抚养权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其必须要由公证处予以公证,但建议抚养权协议得到公证,这样可以为当事人带来诸多好处。
首先,公证可以证明抚养权协议的真实性以及签署人的身份。这可以防止虚假协议的制作,同时也可以防止签署人不真实身份的出现。公证处也会保留签署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如果出现了争议,公证处可以配合司法机构进行调查。
其次,公证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公证处在公证抚养权协议的过程中,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核,将协议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或纰漏指出,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协议经公证后被另一方违反,公证作为法律证据可以加强当事人的维权信心,甚至向法院提供证据。
第三,公证还可以为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协议提供更强的证据力。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父母常常面临着抚养权争议,而没有公证的协议可能会被质疑,公证可以提高其合法性和证据力。
综上所述,虽然抚养权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制度,但还是建议进行公证。公证可以为协议当事人提供多重安全保障,也可以增强其合法性和证据力,从而使其权益得到更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