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所签署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离婚诉讼对于当事人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同时也可以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离婚协议书是否被法院或房管局承认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理性。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议书签署后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只有符合这些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才能够被法院和房管局认可。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具有合理性。合理的离婚协议应全面、准确地表达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等方面的协议,尽量避免模糊、不确定、不公平等合同缺陷,确保离婚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理、公平、可行。如果协议中的一方主张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一条协议不合理或不公平,该协议不一定会被法院或房管局确认。
因此,离婚协议书在被房管局承认的前提下必须是经过人民法院确认的有效离婚协议书,而且协议内容和标的物必须合法、真实和有效。只有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才能被房管局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