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贷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贷款或非法获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一种腐败行为,是违法行为,应被定性为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对挪用公款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其挪用的金额数额,分别判处相应的刑罚,严惩不贷。
对挪用公款贷款的行为定性后,还应考虑其危害性。一方面,挪用公款贷款导致国家财政损失,不仅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也会影响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也容易引起其他工作人员效仿,导致更多的腐败行为的产生,进一步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因此,要对挪用公款贷款行为进行严惩,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公共利益。
总之,挪用公款贷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被定性为刑事犯罪。对挪用公款贷款行为的严惩,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制约和惩处,更是对法律的维护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