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不正当手段转移或占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和使用的资金、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职务侵占行为,罪名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的行为。根据本案情况,挪用公款26万属于较大数额,因此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挪用公款26万的行为,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财产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使用,防止职务侵占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对职务侵占罪的认识和警惕,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