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离婚过程中都有不同的作用。
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中包括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协议内容。离婚协议对于离婚的最终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是解决离婚各种争议和矛盾的重要依据,离婚案件最终判决也将以离婚协议为基础。
而离婚证是由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离婚的证件,在离婚案件结案后,需要从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明是证明离婚已经生效的一种法律文件,是证明离婚事实,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婚姻状态的一个重要的变化证明。在未取得离婚证之前,离婚当事人还不能重新登记结婚。
因此,离婚协议对于离婚案件的最终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而离婚证则是证明离婚已经生效的重要证件。离婚当事人在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应该在“办理离婚证”这一步骤上下功夫,完整地完成整个离婚程序,以确保离婚事实的有效证明和婚姻状态的正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