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在中国,未成年人达到18周岁即为成年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享受民事权利,因此,在此之前,未成年人都需要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保护和代理。
在离婚或父母双方不能共同抚养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成为了很多家庭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由双方父母共同行使,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需要法院来做出裁决。在法院维护孩子最大利益原则下,通常会判断抚养权归谁更符合孩子的实际需要,比如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性格及身体特点等各个方面。
当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况,如残疾、丧失父母监护、生活无着落等出现时,由当地政府或社会服务机构负责解决,将其送交国家或从事抚养或教育工作的机构。此时,由于这些孩子无法独立生活,需要得到适当的财产赡养,依法应当由原抚养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给予合理赡养。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若监护人无力承担,由政府或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孤儿院等相关机构照管,而到了18岁以后,未成年子女即成为了成年人,拥有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独立决定自己的生活及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