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拆迁户安置而建设的房屋,其权属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属于居住权利的行政性质财产,是无法直接买卖的。
不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2017年起,60年土地使用权的各类住房、商业用房自取得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后,可以在许可范围内根据需求进行买卖。同样,兰州市也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拆迁安置房租赁管理的通知》,允许拆迁安置房在租赁方面进行转让和转租,但并未明确允许买卖。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未来允许拆迁安置房进行买卖,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购买者需为本市户籍居民等。此外,因拆迁安置房价值较低,容易出现搭售现象,购房者要合理评估房屋价值,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
总之,兰州拆迁安置房在目前阶段不允许进行买卖,未来可能会有相关的政策调整,但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买房者应提高风险意识,进行准确的房产价值评估,并注意保存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