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款与挪用公款虽然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的动机和结果。
占用公款指的是官员将公共事务所用的财物或款项占为己有,没有法定的支出手续,一般存在个人占为己有的情况。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官员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在公共事务中使用公款,使公共财物流失且存在法定手续,其结果常常是难以有效追究责任。
占用公款是违反贪污罪的相关规定,是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公共财产和社会经济秩序,其情节比较严重,罪责会比较严重。
挪用公款则是一种私人行为,是为了牟取私利,企图以个人的私人利益替代公共利益,破坏了公共财产的正常运转和公正使用,其罪责也往往较为严重。
因此,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虽然在行为上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是二者的动机与结果是不同的。占用公款更侧重于行为本身的违法性,而挪用公款则更关注行为对公共利益的伤害程度。无论是占用公款还是挪用公款,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