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没有工作并不影响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申请。在婚姻生活中,无论男女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故无论男女离婚后,均有权申请子女的抚养权。同时,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法律规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标准进行决定。
在法律上,无论是有稳定的收入还是没有收入,都不会成为直接剥夺抚养权的理由。但是,在抚养权争议的案件中,通常会考虑到抚养人的收入和经济状况。如果申请抚养权的一方没有稳定的收入或经济状况较差,法庭可能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作为前提,把抚养权委托给具备更好的经济状况和条件的一方。
此外,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的年龄、身体健康、性格、父母之间的感情关系以及照顾能力等因素。凡此种种,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时,要权衡多个因素,而不是单纯考虑女方没有工作就剥夺其抚养权的情形。
总之,女方没有工作并不能成为阻碍其申请子女抚养权的理由。无论离婚双方的工作状况,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福祉都应该是决定抚养权的首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