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实施城市改造、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等目的而安排的住房。拆迁安置房的出租、售卖等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这些规定与证件有关。下面是拆迁安置房留存的证件。
1. 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是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人的法定证件。在房屋售卖或转让的过程中,不动产证是必备的。此外,不动产证也是借款贷款、办理抵押等权利关系的重要依据。
2. 房屋委托代理协议书:买卖、转让等房屋交易过程中签署的协议,需要保留备案。这样就可以防止任何人利用虚假信息获得不当利益。
3. 房屋交易合同:市民购买拆迁安置房必须签订房屋交易合同。交易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协议。在房屋购买、出售或者租赁等过程中,交易合同是必须保留的证件。
4. 拆迁补偿协议:在拆迁过程中,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需要签署协议。拆迁补偿协议是政府与居民之间之间的协议。协议条款中规定了补偿金的数额和使用范围等重要内容。
5. 房产证明:拆迁安置房源需要先预留名额,拥有名额的市民需要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这是获取拆迁安置房的必要证明。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留存的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屋委托代理协议书、房屋交易合同、拆迁补偿协议、房产证明等。这些证件都是房屋买卖或转让、房屋交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合法证明。只有拥有正规合法的证件,才能保证市民购买的房屋合法,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