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前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配、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具体事项,以防止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因此,如果婚前协议中已经明确了离婚情况下的财产分配和其他事项,那么离婚时所需写的内容应该是依照协议中的规定办理,不再需要额外的约定。
如果婚前协议中没有关于离婚的具体约定,那么在离婚时所需写的内容应该是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具体的内容包括:
1. 财产分配
双方应该协商好财产的分配方式,确定哪些财产应该归谁所有。如果有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比例分配或者协商其他方式。
2. 债务分担
如果双方有共同债务,应该协商好如何承担这些债务。如果一方的债务由另一方承担,应该书面确认。
3. 子女抚养
如果有子女,应该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确定哪方负责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开支,并确定探视方式等。
4. 其他事项
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其他事项,如房屋过户等。
综上所述,离婚时所需写的内容应该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的分配方案。如果已经有婚前协议,应该依照协议中的规定办理。无论如何,都应该顺利解决离婚问题,以保障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