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遗嘱书都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但是它们的用途和效力是不同的。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包括离婚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权等内容。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书中的条款,则对方可以依据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以有效地解决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
而遗嘱书则是个人在生前指定遗产继承人或者分配遗产的文件。遗嘱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效力是在遗嘱人去世后才产生,而且遗嘱人可以随时修改或者废除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制定遗嘱,其遗产将依法继承给法定继承人,而不是任意指定。
因此,离婚协议书和遗嘱书是两种不同的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它们的用途和效力各不相同。离婚协议书是解决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而遗嘱书则是在遗产分配方面给予遗嘱人更多的自主权。无论是离婚协议书还是遗嘱书,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制定,并且保证其真实、有效性。